第40 章 紫禁城里的全武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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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陛下,臣弹劾汪文言第一罪为“失职”……”
  “身为歙县狱吏,依照《大明律》我大明官吏要是没有公事却擅自离开职守的,要判徒刑一年,杖一百!”
  余令觉得有点累了,直接坐在地上翻阅《大誥》!
  刘廷元是真的贴心啊。
  他不但做好了书籤方便翻阅,他还用硃笔把罪责给圈了起来,生怕余令搞错了。
  贴心的让人心疼。
  “陛下,依照《大明律》“私罪而不举劾”,《大誥》里说,应直接以“本罪”论处,即按瀆职罪加重处罚!”
  余令翻著书,继续说道:
  “陛下,臣弹劾汪文言第二罪,监守自盗罪。
  依照《大明律》和《大誥》,监守自盗为“六赃”之首!”
  余令抬起头看著汪文言道:
  ““六赃”罪,按侵占財物价值定罪,一贯钱以下杖刑八十,四十贯即处斩刑。
  按一贯钱一两银子算,四十贯也是四十两银子!”
  “余大人,如何判定他罪责?”
  “你是谁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