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章 民事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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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哪像现在,不仅有了何雨水这样漂亮又体贴的媳妇。
  还在首都有了自己的房子,虽然不大,可將来怎么也得值个几百万吧!
  总之,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走。
  两天后,周瑾案子的民事判决也下来了。
  周瑾没出庭,因为觉得没必要。
  横竖不过是把房子、家具、钱还回来,再额外赔些损失。
  结果也確实和他预想的差不多:
  贾家得把房子退还给周瑾,所有被拿走的东西也必须原样归还。
  另外,除了抢走的一千五百块钱要全数偿还,还得再赔周瑾五百块。
  贾张氏因为动手打人,也得赔上两百块的医疗费、误工费和营养费。
  傻柱是导致周瑾重伤的祸首,必须承担全部医疗费和营养费,同时还要赔三百块钱。
  易中海是主谋之一,判赔两百块。
  就连刘海中跟阎埠贵,也各要赔上一百块。
  易中海他们听到这判决,心里当然不服气,可形势摆在眼前,再不情愿也只能咬牙认了。
  对易中海来说,两百块不算大数目,无非两个月工资。